医改通讯(十一) - 医疗改革 - 江苏省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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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改通讯(十一)
发布日期:2015-04-29 00:00:00    作者:医改办    访问次数:1562

改善医疗服务三年行动计划启动   1月28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召开会议,对组织实施《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进行部署。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决定,自2015年起,在全国医疗系统开展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大力推进深化改革和改善服务,通过改善环境、优化流程、提升质量、保障安全、促进沟通、建立机制、科技支撑等措施,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共10项,每项包含3条~5条具体措施。国家卫生计生委主任李斌表示,要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使医疗服务水平明显提升、群众看病就医感受明显改善、社会满意度明显提高、医患关系更加和谐。

李斌强调,落实《行动计划》要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对本地区、本医院在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逐个分析原因,通过多种手段逐一予以解决。要利用先进管理理念和手段创新医疗服务流程和医疗服务模式,进一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推进临床路径和诊疗规范管理,对不合理医药费用进行监控,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服务。要依靠科技进步,充分发挥信息化手段的作用,实现“智慧医疗”,提高医生单位时间内的劳务价值,为群众提供更便捷高效的服务。要注重人文关怀,为就医群众提供更人性化的服务,同时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让医务人员安心、放心、舒心地工作,以高尚的医德和高超的医术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社会的尊重。

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马晓伟介绍,国家卫生计生委对医疗服务领域群众感受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调查发现,问题主要集中在就诊环境、医院标识、服务态度、服务流程、隐私保护、信息透明、急诊服务、纠纷投诉等领域。在诊疗量高速增长的情况下,人民群众希望获得更加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马晓伟要求,全国卫生计生系统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将《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与深化医改等各项工作相结合,立即着手制订工作方案,迅速安排部署实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要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进一步创新、完善改善医疗服务措施,不断改善人民群众就医体验。据介绍,近年来,我国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量呈现快速增长态势。2014年,全国总诊疗人次达78亿人次,比上年增长6.6%;入院人数20500万人,比上年增加6.69%;年诊疗量和住院量较2009年分别增长42.1%和54.6%,而卫生技术人员仅增加38%。

湖北:资源整合助推医改“升级”  从1月20日召开的湖北省卫生计生工作会议上获悉,已全面完成卫生计生资源整合和职能融合的湖北省,2015年将突出创新驱动,挖掘和培育新的增长点,在改善民生上重普惠、兜底线、保基本、补短板、破难题,着力构筑“惠民网”,并选定3个~4个地级市开展深化医改综合试点,以点带面,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医改全新升级版。据悉,湖北省、市、县三级卫生计生行政机构改革和职能整合已在2014年全部完成,78家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整合到位,76.9%的妇幼保健机构与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进行了整合,65.2%的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与乡镇卫生院整合完成。通过大力实施卫生计生资源倍增工程,该省每千人口床位数、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超过了全国平均水平,卫生计生资源进一步优化。据介绍,该省2014年已在35个试点县(市)的78家试点医院全面启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初步构建了县级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今年将在前两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基础上,摸清底数,做好测算,科学制订实施方案,在所有县(市)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该省还将在襄阳、鄂州等28个县(市、区)开展分级诊疗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通过组建医联体、对口支援、医师多点执业等形式,加强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提升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加快推进分级诊疗;积极推进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等支付方式改革,充分发挥新农合在分级诊疗中的作用。会议提出,继续扩大“医养融合”服务模式试点,提高基层医疗卫生资源利用效率,力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签约率达到35%以上,村卫生室签约率达到55%以上;落实乡村医生补偿政策,确保乡村医生人均年收入稳定在2.6万元左右。据悉,截至2014年,该省已有111家乡镇卫生院、7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了“医养融合”模式的探索。

广东:医改要啃三块“硬骨头”  从近日召开的广东省卫生计生工作会议上获悉,2015年,广东医改工作要啃3块“硬骨头”:加快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加快构建分级诊疗体系,以更大的力度推进社会办医。广东省卫生计生委主任陈元胜介绍,今年将综合评估所有试点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效果,及时调整完善补偿政策,确保实现县级公立医院改革阶段性目标。加快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研究制定广东省城市公立医院改革指导意见,新增2个~3个试点城市,并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试点,建立完善绩效考核评价办法。为解决“大医院人满为患、小医院门可罗雀”的问题,2015年,广东省将制定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定位,优化医疗资源布局。将制定出台构建分级诊疗体系政策,通过组建医联体、对口支援、医师多点执业等形式,提升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综合运用医疗、医保、医药、价格等手段,促进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就医秩序。会议提出,今年除县级医院外,该省原则上不再审批新建、扩建公立医院,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下决心做到机构放开,不得以规划限制为由拒绝社会资本申办医疗机构;尽快放开医师多点执业,鼓励各地探索推行区域注册,并全面实行医师多点执业备案制;符合条件的民营医疗机构均应纳入医保范围,激发社会资本投资办医的活力。

京冀医卫协同发展框架协议签订   2月1日,北京市卫生计生委、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和张家口市政府共同签订《医疗卫生协同发展框架协议》。按照《协议》,北京市将支持张家口地区3所~4所基础较好的医院,每所医院支持2个~3个专科,利用3年~5年时间,使其达到当地领先水平,形成张家口地区的医疗中心。据北京市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此举是为了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满足北京和张家口联合申办2022年冬奥会医疗卫生保障要求。根据《协议》,北京积水潭医院与张家口崇礼县人民医院签订意向性合作协议,崇礼县人民医院成为北京积水潭医院对口支持医院,纳入积水潭骨科医联体。同时,积水潭医院支持当地创建崇礼县创伤医院,主要服务于冬季游客及冬奥会期间运动员创伤急救、诊疗、康复工作等。据悉,自京津冀协作以来,北京市通过合作办医、设立分院、整体搬迁、远程会诊、人才培养等形式,已经促成北京朝阳医院与河北燕达医院、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与承德市妇幼保健院等一批医疗协同项目。

河北出新政鼓励社会资本办医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发改委、财政厅等7部门近日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快发展社会办医的若干意见》提出,鼓励社会资本在承接京津冀协同发展医疗服务任务的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或医疗资源相对薄弱地区设置三级综合医院,优先支持举办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和特需医学服务机构。《意见》提出,利用京津冀协同发展契机,优先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优化卫生资源配置。从今年2月1日起,该省将社会办医纳入规划范围。今年,全省社会资本办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要分别达到医疗机构总数和服务总量的20%左右,到2020年将分别达到25%左右。《意见》规定,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都要向社会资本开放。鼓励药品经营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鼓励有资质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依法开办个体诊所。鼓励举办独立的医学检验所、影像诊断检查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和健康服务机构。该省还要求加快办理审批手续,建立公开、透明、平等、规范的社会办医准入制度。

江苏会诊先行先试地区医改    江苏省日前召开综合医改试点先行先试工作推进会,江苏省医改办主任、卫生计生委主任王咏红在会上介绍,镇江市城区基层门急诊比例已达55.1%,要全面总结实施分级诊疗地区的经验,进一步明确引导群众基层首诊的政策措施,力争基层门急诊比例达到60%以上。去年4月,江苏省确定南京等6个市、县为全省综合医改先行先试地区。会上,6个地区的政府负责人汇报了开展先行先试工作的情况,省编办、发改、财政、人社、卫生计生、物价、食药监管7个部门负责人,逐个地区进行点评,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意见、建议。在听取各地汇报和各部门点评意见后,江苏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云峰指出,先行先试工作总体上还处于起步阶段,必须强化责任意识,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坚持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围绕事关医改全局的重点难点,明确改革的时间表、路线图,全力以赴推进医改,确保先行先试工作取得预期成效。李云峰强调,作为国家确定的4个省级综合医改试点省份之一,6个地区开展综合医改先行先试肩负的责任十分重大,是对当地党委、政府执行力的重要考验,希望先行先试地区发挥开路先锋的作用,努力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路子,为江苏开展综合医改试点、建设现代医疗卫生体系积累经验,树立样板。

上海:家庭医生制领衔分级诊疗    上海市发改委2月25日公布的《上海市2015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点》披露,今年,该市医改工作将协调推进5项重点改革,深入推进13项专项改革,其中的亮点包括探索居民与“1+1+1”医疗机构组合(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1家区级医院、1家市级医院)签约,建立家庭医生制度下的有序诊疗秩序,同时推进医药分开改革和人事薪酬分配制度改革。根据《要点》,上海市今年将重点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先满足60岁以上老年人、慢性病居民的签约需求,探索居民与“1+1+1”医疗机构组合签约。上海市将建立家庭医生制度下的有序诊疗秩序,通过赋予家庭医生一定的卫生资源,实施签约居民优先就诊、畅通双向转诊、慢病患者“长处方”、确保转诊后延续治疗性用药、医保和价格优惠等政策,引导签约居民优先利用家庭医生诊疗服务,逐步实现定点就诊、社区首诊。同时,上海市将加大医保对家庭医生制度的支撑力度,探索建立以签约服务为基础的医保费用管理评估机制,加强家庭医生管理签约居民医保费用的责任。上海市今年将选择部分区(县)进行试点,完善二级、三级医院支持基层社区的工作机制。二级、三级医院通过预留一定数量专家号、指定部门或专人对接家庭医生转诊服务、为转诊患者建立绿色转诊通道等措施,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持力度。在推进分级诊疗的同时,上海市将在4家郊区新院和条件成熟的区(县)开展试点,探索通过社会第三方药品集团采购组织,建立联合谈判机制,优化药品供应链,压缩药品采购价格虚高空间,降低药品供应总成本,并逐步实施取消药品加成政策,通过提高医疗服务价格、完善补偿机制等综合措施,切断药品利益链,遏制“以药腐医”。上海市还将在具备改革条件的公立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试点,在国家和上海绩效工资改革的整体框架下,探索研究体现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改革政策,建立基于绩效考核的医务人员收入分配机制,调整内部分配方式,进一步体现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

省级综合医改着力体制机制创新   从日前召开的江苏省推动民生建设迈上新台阶暨综合医改试点工作动员大会上获悉,作为省级综合医改试点,江苏已选定南京、苏州、镇江和新沂、启东、建湖3市3县(市)先行先试。该省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到2017年,江苏省各级政府卫生投入要达到1000亿元左右。《江苏省综合医改试点方案》要求,到2017年,全面推开公立医院改革,使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明显提升,公益性得到强化;分级诊疗取得突破,基层首诊比例显著提高;社会办医规模进一步壮大,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占比达到20%以上;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控制在25%以内。到2020年,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控制在20%左右,医疗卫生体制机制活力显著增强,基本建成现代医疗卫生体系框架。江苏省委书记罗志军说,为确保试点工作取得预期成效,要重点做到资金保障、责任分工、上下衔接、舆论引导“四个到位”。据悉,江苏省财政将大幅增加医疗卫生投入,并结合医疗卫生专项和考评结果,进一步加大对市县的补助力度。各地要及时将各项经费足额拨付到位,并建立投入长效机制。江苏省省长李学勇介绍,在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中,江苏将着力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到2015年年底,全省所有城市公立医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全面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符合规划和医疗资源配置要求的各项投入政策。探索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完善院长负责制,创新编制和人事管理,实行标准核定、备案管理、岗位设置、分类聘用,适当放宽对人才密集的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额控制,加大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力度。调整优化医疗资源布局,严格把控公立大医院规模,引导支持非公立医疗机构上规模、上水平。

安徽省城市公立医院改革推行“三同步”   安徽日报2月3日报道,安徽省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将于近期启动。改革将采取取消药品加成、同步执行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同步实施医疗机构药品联合带量采购“三个同步”的方式进行,致力于建立新的医疗机构运行模式和发展方式。改革将严格控制医疗机构药品收入比、高值耗材占比,并逐步提高人员支出占比,在提高门诊诊察费同时,通过限定门诊就医数量、延长服务时间、优化服务等措施,切实改善群众就医感受。将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支持下的预约门诊服务制度,将城市公立医院部分号源“下放”到社区,并减少门诊现场挂号方式,努力减少患者排队时间。同时,还将建立支付改革引导下的临床路径管理制度,建立全面信息化支撑下的精细化、专业化、社会化管理制度,提高医疗质量,提高医院的精细化管理水平,努力降低患者医药费用。

南京市明确医保对象基层首诊规定    南京日报2月15日报道,南京市2015年将推动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明确医保对象实行基层首诊的相关规定,医保支付政策进一步向基层倾斜,建立有利于构建分级诊疗制度的医保、价格、财政、编制、人事管理、收入分配、药品和医学教育等政策制度。今年南京市将在鼓楼医院、市第一医院等全面试点“诊间结算”模式,以后门诊医生开好检查单时就可同步完成缴费。另外,将加强国际医疗卫生合作,开展外资独资举办医院试点,重点发展国际医院、国际医疗会诊平台等,加快建设南京国际健康服务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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