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了解《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办法》的推动落实情况,2020年7月16日下午,南京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刁仁昌,党组成员、副局长夏海鸣,价格和招标采购处处长、一级调研员朱庆红,办公室主任卢旻,医药服务管理处处长薛虹,采购保障中心副主任王磊一行六人至我院现场调研并召开座谈会。我院党委书记方祝元教授、副院长江志伟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中,我院方祝元书记对市医保局调研组的到来表示欢迎,方书记说,江苏省中医院长期以来坚持中医立院,坚持中西医结合,医院综合服务能力不断增强,这些成绩,是中医药特色优势的体现,是中西医结合优势的体现,是广大病人对中医药需求的体现。
今年3月9日,南京市医疗保障局颁布《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办法》,是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出台后,全国首个由地方医保管理部门制定的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具体办法。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具有很强的政治意义和示范作用。
作为全国中医医院的龙头单位,我院根据《实施办法》的内容,分析梳理我院中医药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提出试行按中医特色病种付费制度等三项建议,希望能将《实施办法》进一步具体化。
我院医保分管江志伟副院长说,医疗保障局成立,从单纯的支付方转变为管理方,医保和医院不是博弈关系,而是合作关系,同医药三方联动,共同实现健康中国目标,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在重大疾病治疗中的协同作用、在疾病康复中的核心作用。医保管理责任重大,医院专门成立医保工作领导小组,书记和院长担任组长,同时组建医保专家库,统筹协调医院医保工作。
针对建议内容双方开展充分交流,研究后续工作部署。
刁仁昌局长对我院医疗服务能力、中医药特色,以及对医保政策的理解、落实和推进给予充分肯定。他表示市医保局将继续贯彻中央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的指示精神,支持中医药发展需求,推动医保各方面改革,在健康中国、健康医保战略中,发挥中医药的独特优势。